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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副省长王显刚调研玉楚高速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0-02-27 浏览次数:3680 作者:玉楚指挥部

2月25日,云南省副省长王显刚一行对玉楚高速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研。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庆武,副总经理史金洪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详细听取了玉楚高速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水尾特大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施工生产情况。对玉楚高速疫情精准管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显刚指出,玉楚高速作为省重点工程之一,在疫情期间,坚决执行了党中央的安排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快速克服了此次疫情产生的影响,两手抓,两手硬,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复工复产。王显刚要求,玉楚高速在后续工作中要继续保持目前的工作状态,对防疫精准施策,并针对实际情况优化施工组织、提高管理效益,尽快恢复节前产能。

 

据悉:玉楚高速指挥部坚持防疫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截止2月23日,19个土建标段已全部复工。

 

一、防疫防控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防疫工作部署

玉楚指挥部高度重视本次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迅速组织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按党中央、省政府、部委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并多次召开防疫专题视频会议,结合地方政府最新要求,研究部署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针对人员返岗、防疫物资储备、复工计划制定了详细工作措施。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防疫认知

张贴新冠肺炎宣传画和设置相关的宣传教育展板。

 

 

3.加强风险排查,外防疫情输入

优先组织低风险等级地区(县级)或所在地州确诊病例不超过100例的劳务人员进场,尽量不选用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劳务人员,“五类人员”暂不考虑进场;要求重点地区进场人员必须有输出地社区14天居家(集中)隔离无异常证明文件;对拟返岗人员经排查后上报地方防疫指挥部和公安机关批复后再启程返岗;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实名签署政府要求的《健康承诺书》;提倡点对点包车、列、机,或自驾等形式返岗,做好旅途期间的个人防护,禁止返岗途经湖北或其它地区高风险县域;具备条件的县域,劳务人员解除隔离前原则上均需及时进行体检后方可上岗;对劳务输出所在地州(市)确诊病例超过100例的,进场后必须报告当地政府并经核酸检测后方可解除单独隔离。

 

 

4.加强分类管理,内防疫情扩散

建立了进场人员实名制台账,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返程方式、接触史等,动态分类、分措施、分隔离区域管控;工地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人员聚集,作业期间,保证人与人之间距离不小于2米。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到位和工地“消杀”到位。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放,加强个人防疫防护

各单位迅速响应,结合人员数量,工点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14天的储备量,多渠道购买了疫情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防疫物资发放,督促做好个人防疫防护。

 

 

二、复工保障措施

1.成立验收领导小组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为统一各方复工验收标准,加快复工复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玉楚指挥部制定了《疫情期间复工检查方案》,成立了复工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节后复工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同时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分区段开展复工及防疫检查工作。

 

 

2.强化复工验收程序

按照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复工要求,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复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玉楚指挥部审批后及时向地方政府报批,完善复工程序。截止本月22日,全线所有单位均已完成向地方政府复工批复手续并经地方防疫指挥部防疫专项验收。

 

同时,指挥部复工检查验收分防疫和安全两部分,其中防疫方面主要内容为防疫机制的建立、实名制台账、人员风险等级分类管理、防疫物资的储备、防疫措施的落实、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和应急管理等;安全方面主要内容为,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特种设备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现场措施落实、临时用电和消防管理等,并经项目自查验收,监理专项验收,指挥部联合验收三个程序开展复工验收工作。

 

 

3.明确复工验收标准

在复工验收中,坚决做到“五个到位”,即工程和设备核查到位、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到位、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品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复工要求,即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准复工、未经地方防疫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复工、人员信息登记和排查不到位不准复工、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准复工、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准复工、未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或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准复工、未完成验收程序不准复工。